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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成立說明
90年7月30日桃芝颱風造成100人死亡、100人 失蹤、12人重傷及680戶住屋損毀。內政部於90年8月1日開立「內政部賑災專戶」受理 各界民眾賑災捐款,截至90年12月4日止共收到新台幣864,480,234元,用於桃芝、納莉颱風慰問金新台幣296,140,000元,剩餘新台幣568,340,234元。為妥善運用與管理賑災捐款,行政院90年8月24日台90內字第049876函 示內政部儘速籌組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(以下簡稱基金會),以客觀、超然立場統籌運用各界賑災捐款以發揮其最大效用。本基金會創立基金新台幣3,000萬元,由行政院動支90年 度第二預備金支應。基金會捐助章程報經行政院90年10月4日台90內字第053440號 函修正核定,內政部為本基金會之主管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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